既然撞到人
就多赔点钱换和解吧~
难道你想被关?
※ 引述《haman (...)》之铭言:
: 如题
: 在10/28时我开汽车与一台机车发生车祸
: 地点在台北市承德路二段53巷与赤峰街的交叉口
: 目测两边都是约四米宽的小路
: 车祸当下我在经过路口时并无特别减速
经过路口没减速
那撞到人就无话可说啦~ 赔钱吧
: 不过我是有看过左右无车所以才继续直行的
: 当时的行车纪录器画面也都没有拍到对方的影像
: 而且由行车纪录器的时间
: 跟google map的距离来推算
: 我的平均车速大约为12km/hr
: 对方车速未知
: 不过对方机车车头的车壳直接断裂
: 但是对方机车车龄看起来也蛮老了
机车不是问题
问题是你把对方撞骨折了 过失伤害罪
: 所以也很难说...
: 而初判单的结果是
: 路宽相同时
: 我是左方车应礼让右方车......
: https://i.imgur.com/ER4ePVH.jpg
: 肇责比例是我七她三
: 原本是想跟她走和解就好了
: 结果对方上个礼拜不爽说要提告
就是钱给不够啊
世界上没有钱解决不了的问题
如果有 就是要更多的钱
其实各种伤害都有公定价啦~‘
不如说说花多少钱要跟对方和解?
: 所以现在才想到要蒐证做鉴定
: 不过事隔两个月了
: 路口监视器的画面都被删光了吧...???
: 打得有点凌乱
: 主要是有几个问题想请问
: 1. 我看网络上的说法是影像大多只保留一个月
: 不过刚刚打去派出所
: 员警是说 很可能被删掉了但是要调阅才知道
: 事隔快两个月档案被覆蓋的机会高吗???
大概删光了啦
2个月影像档都几TB了…
警察局硬盘哪有这么大?
: 2. 另外员警有提到的是
: 如果车祸当下的路口有监视器画面
: 负责的员警其实就会帮忙保留影像了
: 不过该路口的监视器都没有照到我们的
: 所以我问了 是否可以调阅(对方)前一个路口的画面
: 但是员警是说
: 不能用前一个路口的车速来当作是车祸当下的车速
: 而且监视器的画面也无法证明速度
: 想问的是
: 就算只隔不到50公尺的路口也不行吗???
: 另外车速不是可以用拍摄到的移动距离除以时间计算吗???
: 3. 会这样问主要是在怀疑对方是否有超速
: ( 小路没特别标注的话速限是30 )
: 或者单纯是年纪大了反应不过来
: ( 对方67岁 )
: 如果以上方法无望的话
: 有没有办法由我这边的行车纪录器画面
: 跟车门受损程度来推估???
: https://i.imgur.com/opJbPTd.jpg
: https://i.imgur.com/JIQslrN.jpg
: https://tinyurl.com/4mv8tu5s
: 事故发生在影片的1:20~1:22
: (有尖叫声 建议关声音...)
: 当天回家后纪录器的影像就已经被它自己清掉了 = =
: 所以这个影片是前几天跑警局跟警察要回来的
: 夹杂了一些不知哪来的杂音跟员警萤幕的画面...
: 4. 如果对方无超速或很难判定超速的话
: 我就认了
: 但是如果有的话
: 肇责比例有可能改变吗???
: 5. 除了对方的车速以外
: 以我的车速在10km/hr初头来说
: 这样子也会因为在路口无特别减速而被判作肇事主因吗???
: 谢谢大家
其实啊~
搞这些有的没的动作
不如先去打听看看 撞人骨折的公定价是多少
出公定价来和解
就算和解不成 法官也不会觉得你是出芭乐价没诚意…
所以你和解金是打算给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