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shima228 (承)》之铭言:
这种早就有标准答案的问题可以当月经文一直争
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飙仔会用自助餐的方式看条款
: 重新梳理一下啦
: 我上一篇底下有人分享这张
: https://i.imgur.com/CIjeIzK.jpg
: 以国道警察这样解释那条例上的问题就都解决了
: 首先超车道就是超车道
: 利用完就应该切回原车道
: 但如果以最高速限来行驶的话确实可以继续行驶在超车道中
: 也就是说在不影响超车道原本超车功能的情况下
: 你是可以以最高时速行驶在超车道的
: 但注意 是不影响超车道原本超车功能的情况下喔
高公局没有这么说,这是你自己加上去的
理由很简单,因为前车用最高速限行驶时,你根本就不应该超速去超车
在内线用最高速限行驶时,以后车不超速为前提,就不会影响超车功能
: 也就是说如果后车要利用超车道
: 你是必须礼让后车的 不能占用
: 同理 对方超速要求礼让
: 是构成恶意逼车的
: 也就是说
: 超速并不能把超速超车合理化
: 而是一种违规行为
不用那么复杂,其实法规跟实务做法,高公局一直都讲得很清楚
看一下高公局怎么说
“内侧车道为超车道。但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驶
于内侧车道。”
#内侧车道为超车道,‘#非超速车道’,#小型车以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即合乎规定
任何一个中文理解能力正常的人应该都看的懂
内侧车道是超车道,但也允许小型车在不堵塞行车的情况已最高时速行驶于内侧车道
但飙仔脑中理解的
“内侧车道为超车道。前车比后车慢就得滚到一边去”
他们会不断跟你跳针说内侧车道是超车道,你比我慢就要让
然后无视如果你比一个用最高时速行驶的车要快时,就表示飙仔超速了
更无视高公局所说的 超车道非超速车道
: 那么问题来了
: 何谓超速?
: 并不是你表速120别人开比你快叫超速欸
: 是标检局检验的测速器认定的
: 也就是说
: “你不能把你开120就合理化你以最高速限行驶在超车道上”
: 也许别人开比你快但人家表速也是120啊
: 也就是说你在不能保证你以最高速限行驶的情况下
: 你不能认定后车超速
: 也就不能占用超车道而不礼让
: 所以在中线可以切入的情况下正确是应该切回去中线
: 你开在超车道上也没有违规
: 但遇到后车在可以礼让的情况下就应礼让对方
这个已经讲过很多次了,行车时速表的规定原本就是设计成快乐表
上面显示的时速可以比较快,不能比较慢
同时主管机关已经讲得很清楚了,超过最高速限10km不会开罚
本质上就是让你在100的地方不要只开表速100,开到表速110也不会开罚
因此
在一个最高速限为100的地方,只要你的车速有到100就可以行驶在内车道
不管你开 100, 101, 102, 103, 104 ~~~ 110,即便你超速也不会开罚
就算后面有个飙仔开200km冲过来,你根本就不用让,因为是他超速
而几种飙仔最常拿出来说嘴的情况
1. 前车比后车慢就会造成阻塞
当前车按照最高速限行驶,害后面飙仔不能超速的时候,不属于阻塞
2. 内侧车道就是超车道,超完就得让
法规写得很清楚,可以让小型车用最高速限行驶
3. 很多车没开到最高速限在那边挡路
没开到最高速限就是龟车没错,不应该开在内车道
但飙仔是连开到最高速限的也说是龟车,因为挡住他超速了
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情况,不要混淆视听
4. 速限100,他开100挡在前面,我开109,那他就挡我超车
速限100的时候你开109就是超速,只是不罚,如果全车到道都在100以内
那本来就不应该用超速的方式硬超车
5. 救护车跟红斑马需要走内线呢?
让救护车跟红斑马,不等于要让超速飙仔
6. 万一我家有人躺在ICU呢?
飙仔的家人轮流天天躺ICU?
其实讲这么多也没什么意义,因为飙仔跳针跳成那样
他们真正的目的永远都是希望内车道能空出来给他们飙
不然一直争内侧车道能不能给他们超速超车做什么?
很简单的问题,如果外面三个车道都壅塞时速不到90km
这时候要是内侧车道全空,请问这些飙仔会怎么做?
乖乖的在外三车道排排走?
'
还是快乐的切到内侧车道一路开,号称连续超车?
然后看到照相机就会自动减速到速限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