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时速多少才不算占用内线?

楼主: mureka (mureka)   2021-11-22 08:41:11
※ 引述《Zoanthropy (¥$££€$£$¥$¥$££)》之铭言:
: 根据“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内侧车道为超车道,但在不塞车的情况下,
: 小型车得以该路段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
: 国道时速上限110公里
: 但因有10公里的宽限值
: 所以最高可以开到时速120公里
: 这样要开110 还120 或180?
: 我是指真实的时速
: 非仪表显示速度
你的法条有错误。原文是: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1. 有关高速公路车道行驶规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8条
已明确规范;主要依据“不同车种及车速车辆应分道行驶”之原则订定,旨
在建立良好行车秩序并增进行车安全。
2. 依前揭规定,大型车辆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时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驶速率低于
每小时80公里之小型较慢速车辆,应行驶于外侧车道,但得暂时利用紧临外
侧车道之车道超越前车。内侧车道为超车道,但小型车辆于不堵塞行车状况
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旨在发挥道路使用之最高
效益且不影响内车道为超车道之功能。
3. 在交通壅塞时,因行车速率较低,小型车得不受前揭车道使用规定限制,行
驶于各车道。
奇怪,很多人看条文只看自己想看的,要不就是曲解条文说明。
上述第二条中所述“小型车辆于不堵塞行车状况下”是指当小型车行驶于内车道
(也就是超车车道)上,如果同车道后面没车的时候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驶。
但如果同车道(也就是内侧超车车道)后方有车逼近的时候,前车需要让出车道。
条文中并没有提到说如果你已经是最高速限时,可以不用让出车道。然而很多人
要嘛故意忽略这段叙述,要嘛故意区解文意,认为自己已经是最高速限就恶意霸占
内侧超车车道。
我们继续看这篇:
https://www.facebook.com/HighwayPoliceBureau/photos/以最高速限行驶内车道是否应
礼让后方超速车规定及罚则按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下称高管规则第8条第1项
第1款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时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驶速/1084940761635666/
文中提到:
三、为维持超车道之功能,确保内侧车道畅通,本局并持续 #加强宣导用路人,
#利用内侧车道超车后,#即驶回原车道,#尽量勿占用内侧车道行驶。
所以,结论是很清楚的。
1. 在大塞车的时候,你可以行驶内车车道。否则不论你多快,你应该行驶中线车道。
2. 交通顺畅时,你超完车就应该回中线。
3. 交通顺畅时,即使你以最高速限行驶于内车超车车道,遇到后车比你快的时候
你仍旧要让出车道。
所以,请不要再故意说“我已经是最高速限了,为什么要让?”这种蠢话!!
跟你开多快没有关系。
※ 编辑: mureka (27.52.101.85 台湾), 11/22/2021 08:41:53
作者: potential208 (水与风)   2021-11-22 12:31:00
能不上就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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