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nzo50 (== 鸦片玫瑰 ==)
2021-10-26 09:43:38刚在脸书看到这篇贴文,才发现原来隔热纸一直没有被好好规范的原因,在于小小的漏洞,
只要补起来完全就能终结这个现象,而且取缔也不用等验车,英国是警察拿透光仪夹一下,
就能马上开单。
不知道国外这么讲究人权的国家,为啥都不像台湾人这么坚持开车出门还要讲隐私权?还是
我们对于隐私有什么独到见解导致跟国际共识不同 XD
而且买车很在意几个安全气囊,钣金多厚,买来就要改大灯嫌不够亮,然后隔热纸却是用业
务送的超黑纸…?
https://i.imgur.com/4eKWdiz.jpg
https://i.imgur.com/yG92RFv.png
https://i.imgur.com/vz6BjoK.jpg
https://i.imgur.com/KDgNwP5.png
https://www.facebook.com/103205975453465/posts/119182653855797/
终结台湾隔热纸乱象
这是一篇发于2016年的经典好文,
(连结在文末留言处)
陈情者找了大量的资料向政府建议,
无奈最后是被摸头,没有任何作为产生。
引自内文:
据国外研究表示,人类眼睛的可视距离是随入射人眼中可见光的减少而降低的,在其他条件
不变的情况下,70%可见光透过率是人眼可视距离的一个转折点。
当入射眼睛的可见光在70%以上时可视距离减少的比较慢,当入射眼睛的可见光低于70%时,
可视距离急剧下降。
即正常情况下能见度为10公尺距离时,透光率仅为50%上下的前挡玻璃,能见度却只有不足
三分之一的正常能见度,也就是说,此时的能见度将不足3公尺,发生车祸的机率远高于正
常透光率前挡。
我来简述一下最后为什么不了了之。
#政府认为已有透光率法源没有修改必要
#但没说的是此规定只用于出厂车辆玻璃
#车辆出场后由驾驶加贴隔热膜
#只能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所以症结点在于: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并无规定透光率,
只规定:不反光,可以透视内部。
所以就算你前档贴20%,
依然算是“可透视”,一切合法。
该怎么作?
就是把出厂验车标准写入道路交通安全规则里,针对玻璃透光度详述,这样就能对驾驶人裁
罚。
#现在你知道政府部门在玩什么文字游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