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cyeh (杰轮特)》之铭言:
: 推文被“法律专家”嘘得很严重耶...
: 日男恶意逼车致死遭以杀人罪求刑18年 网怒吼“判太轻”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86558
: 实际上就是台湾法律罚则太轻啊
: 日本只是逼车,起诉就用杀人罪要求刑18年
: 台湾还在用过失罪,判出来可能缴个罚金就能交保
: 国家会烂
: 真的不要怪别人啦
台湾可以说是飙仔天堂啦~
不管怎样的撞死人
99%都用过失论
撞死人 关没几年就放出来了…
然后又撞死下一个人…
看看高速公路就知道了
内线道 逼车 闪大灯 喇叭…
无耻没品飙仔一堆
日本这都要算故意杀人犯意了
反观飙仔天堂 台湾
这些飙仔有受到惩罚吗?完全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