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税条例”初审通过 节能家电、老车汰旧换新优惠再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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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3)审查“货物税条例”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具共识,决议以行政院
版本通过,将草案送出委员会,购买节能家电退税优惠,将再延长2年、至2023年6月14日止
,各项适用条件不变;汽、机车汰旧换新减征货物税优惠,也将再延长5年至2026年1月7日
止。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审查“房屋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以及中古车汰旧换新、购买节
能家电减征货物税优惠延长等相关修正草案,财政部长苏建荣受邀列席。
购买节能家电退税优惠自前年6月15日上路,购买能源效率第1、2级的电冰箱、冷暖气机或
除湿机,可申请退还减征货物税,依吨数、容量不同,每台最高减征货物税2000元,此优惠
今年6月14日将届期。朝野立委今天颇具共识,最终依行政院版本通过,优惠原订至今年6月
14日,将再延长实施2年至2023年6月14日止。
另,财政部2016年7月修正“中古汽机车报废或出口换购新车减征退还新车货物税办法”,
出厂6年以上的汽车、机车汰旧换新,汽车每辆补助5万元、机车补助4000元,为期5年,已
于今年1月7日到期。今天也依政院版本初审通过,将延长实施5年,回溯自今年1月8日起至2
026年1月7日止。
不过,内容有几项修正,针对汽车部分,原规定出厂6年就可适用汰旧换新优惠,修法后则
延长至10年,以保护中古车商;至于减征货物税金额,一样维持汽车5万元、机车4000元不
变。
另,机车方面,放宽机车汰旧换新适用条件,取消使用登记满1年机车才能申请限制,且报
废、出口中古机车与购买新机车者,不需为同一人或本人配偶、二等亲内亲属,若某甲机车
报废,某乙想买新车,就可拿某甲的报废车辆提出申请。
等于是今年1月7日前已报废、出口的中古机车,1月8日起搭配购买的新机车就可适用前述放
宽规定,但须在报废或出口后6个月内换购新车。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报废车折5万的补助又延长了5年
不过这次改成报废10年以上的车才能适用
目的是要保护二手车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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