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在国道上发生车祸
对方有全险 在这路肩开放的时候没放故障三角锥静止在路肩停车
我只有第三责任险 因视线不佳从后面撞上
事故初判还没出来
目前初步跟保险公司联系
对方说因为他们是静止 所以无视肇责比例就是不会赔我的车损(我的车是直接报废)
变成对方保险公司修对方的车 然后费用的七成(这比例是对方保险公司说的)会向我求偿
然后我的保险公司再用我的第三责任险去赔他
我好奇的是真的有“因为自己当事人是静止被撞就不会赔对方”这件事吗?
如果不满意就是直接上法院?对于这个七成觉得不合理也是法院解决吗?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