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路肩接减速车道没方向灯,法官认无意义

楼主: nikebabu (叭噗)   2021-02-15 23:07:14
原文连结: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215001162-260402
叶姓驾驶在国道“开放路肩”时段行驶路肩,并在路肩终点驶入减速车道,事后却遭检举
没打方向灯,挨罚3000元。他提告请求撤罚,台北地院行政诉讼庭认为,该路段路肩终点
只能“直行汇入”减速车道,后车本就能够预见其行车路线,打方向灯没有意义,判决撤
罚,可上诉。
叶某2020年2月21日早上开车行经国道1号汐五高架北上26.5公里处,从路肩驶入减速车道
,事后却收到3000元罚单,指他未依规定变换车道,由于当时是开放路肩时段,叶某觉得
被罚得莫名其妙,因此提告请求撤罚。
桃园市交通事件裁决处抗辩,本件是民众检举违规,因路肩与减速车道衔接处有以白线分
隔,叶某从路肩驶入减速车道属变换车道,却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确实违反《道路交通
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1项第4款“在高速公路未依规定变换车道”规定。
但法官认为,道交条例要求驾驶依规定使用方向灯,目的在于使其他用路人得预知行车方
向,但叶某行驶从路肩驶入衔接减速车道,减速车道右方的路肩宽度根本不可能容纳任何
一辆车通行,叶某只能遵行车道“直行汇入”,行驶方向本来就能被后方车辆预见,何必
强求使用无谓的方向灯?
法官指出,原处分并未考量当时所处路段缩减,仅单纯认定叶某的行为是变换车道,未显
示方向灯而予以处罚,违反《行政罚法》第19条关于“轻微规定免罚”的规定,且本件客
观上甚至不至于发生任何危害,足认不具月主观可责性,故判决撤罚。
心得/说明:这虽然还可上诉,但此判决已违反广大乡民认为的凡跨线就要打方向灯的铁
律,那未来遇到这种情况是否就有机会申诉了呢?请专业乡民分析看看
作者: kawashimaai3   2021-02-16 00:50:00
路肩直行下交流道那种要打左转灯是真的太违反直觉,尤其是排队下去打了还会影响左侧车道判断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21-02-16 07:47:00
魔人又输了 正义必胜
作者: AirCondition (MJ<<<冷气)   2021-02-16 09:08:00
这个case也许可以预见,但交通规则不统一用路人“只要跨线就打方向灯”,会造成更多混乱@masala 是要误会什么?路肩只能下交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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