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很倒楣,由路边起步时没车,5秒后进入快车道,9秒时被后车追撞
因为车尾被压缩到后座,只能报废
然后因为对方不理不睬,打算鉴定后提告
车鉴会说[变换车道要礼让直行车,你是主要肇因者]
WTF!!!!!!!!!
起步到被撞共有9秒,依限速50Km/H计算,对方跟我相距50000x9/3600=125公尺
只要对方有注意车前状况 根本不可能撞上 对方当然要负全责
我当时在鉴定会上有确实计算安全距离给车鉴委员看,也出示影片
只是从结果看 车鉴会的人完全不管前后车的相对距离 只认定直行车无敌
不知道要不要覆议 还是就自认倒楣 该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