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林男向检警表示,他只是一般上班族,昨晚开车行经速限60公里的凯旋路段,因
: 为赶时间,所以车速很快,时速约有80公里,当晚6时32分左右,骑在他右边慢车道的陈
: 姓男子(23岁)到瑞田街口时,想要直接左转,在快慢车道交界处有停下来,看一下后方
: 来车,但他看到陈男时,已经闪避不及,直接撞上。
: 当时陈男与蔡姓女友(21岁)分别被送往我国军高雄总医院和阮综合医院,但陆续宣告不
: 治。而现场马自达轿车右车头严重凹陷,机车倒地,车辆零件散落一地,可见撞击力道之
: 大。
: 律师林宗颖表示,一般而言车祸肇事责任都会依市府交通局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
: 定报告认定,此案陈姓男子行经路口未按规定两段式左转、林男超速无法及时注意车前状
: 况而煞车,两方应都会被认定有肇事责任,但比例为何仍应依鉴定报告认定。(郭芷余/
: 高雄报导)
: 心得:赶着去开会也不用这个样子
: 何况也不一定有开会的资格
: 时速太快,但对方也没有两段式左转...
这个马自达驾驶不赔个几百万难脱身了...
而且是自己要掏钱出来赔...
总之 超速 + 应注意未注意
肇责大概就3成以上
肇责低也是麻烦 因为保险公司就是只赔3成
2条人命 1000万的话
保险公司 就是赔300万 (最后的民事判赔金额)
剩下的刑责 汽车驾驶要自己承担
死掉的男女方家属 有可能接受各领150万和解吗??
不和解的话
马自达驾驶就要被关几年了
过失致死*2 + 没和解
就算肇责只有3成 也是要被关个几年
如果遇到这种
保险公司赔的 让对方家属不满意
大家最多可以出多少钱来达成和解 换得3-5年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