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talarch (阿客)》之铭言:
: 根据我在国泰产险担任三年车赔的实务。
: 一般车体险,四等血亲三等姻亲都能直接使用汽车(无照酒驾不谈)
: 如果不符合以上资格,保险公司一样会赔偿,但会事后追偿(考量事故责任分别追偿)
: 因此,如果你想要你的车子谁都能开,那个附加险叫做“免追偿”,意思就是保险公司
不
: 追偿了。
: 如果你要附加约驾条款。
: 约定人跟限定人,在我那年代,约三年前。
: 因为你事先跟保险公司有约定好驾驶人,进而保费打折。所以如果有非约定人驾驶,是
直
: 接不赔的,连追偿都不会。
: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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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豆,我补充一下推文的相关回应。
1.古早以前,保险公司会跟原厂签约配合,会有“未列名”的约定驾驶人车体险,简单说
就是享受折扣,但出险后看是谁才把名字填进去名册。
2.现在的约定人一律为两人(国泰),所以如果你真的死命活命边缘到只可以填出一个人
,通常都是业务自己填空啦,我有一个客户的约定人还是我自己呢哈哈哈
3.建议各位看自己的新车保单的时候,留意一下,很多车商业务会把残废增额跟超额同时
投保,但除了极特殊的情况,基本上超额就够了,而且条件没有这么严苛。
4.很多人也问,最近保单常常出现“限额特定事故”,不理解这是什么。
简单说,此项目的额度,代表你今年的保单,在限额内有“甲式”的赔偿条件。也就是
不明事故。
实务呢,这条就是车商说的,你一年没有出险,可以回原厂整理的项目囉!
5.承上,建议各位此项目不要乱使用,因为车体险也是有加费问题的!但跟责任险不同。
责任险一次出险增加30%。
车体险第一次不加费不减费,第二次以后加费20%
减费的部分,
责任险一年没出险只减费10%,最多三年30%
车体险一年没出险减费20%,最多三年60%
所以限额特定事故最划算的时机点,就是明年要改丙式的时候。
如果有错误欢迎告知,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