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废除道交条例7条之1(民众检举)之提案

楼主: amogha100 (州)   2020-11-02 20:04:12
如题
刚刚看到这个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的提案
【废除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条之1规定(民众得叙明违规事实或检具违规证据资料检
举)】
https://reurl.cc/EzDm6A
/
https://i.imgur.com/q7YvMPh.jpg
(帮大家截好图囉)
个人认为提案理由是漏洞百出啦~
1.“免于恐惧的自由”应该是出自罗斯福“四大自由”的演说,原本含义是在阐述“免于
恐惧他国侵略”的自由,什么时候走钟成“违规怕人检举”的内涵了...小罗哭晕在坟墓

;拉回台湾来看,这样的“自由”也只有在释字689号的解释理由书昙花一现,最后大法
官也没有肯定这是不是宪法上的自由(攸关社维法的立法目的)就算是好了,这跟“被检
举会怕”也是八竿子打不著啦~
2.你违规怕被检举,我也怕被你违规害死阿!!而且重点是你违法喔,提案应该是改成废
除整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比较稳吧。
3.“不能以当事人违规为由就无限上纲让人民来充当执法者来检举开单”
开单的是警察...懒得吐槽了...
4.“人民财产会莫名减少”
没有莫名啊,你违规。
大家有什么看法??讨论一下吧~~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20-11-02 21:12:00
违规魔人吃屎
作者: enthusiastic ( )   2020-11-02 21:25:00
你可以脱产然后就无视罚单了
作者: ecnecsinimer (ecnecsinimer)   2020-11-03 08:56:00
昨天又一个违停击落机车骑士致死的案件囉各位准备好每年都有一个亲友被违规弄死的日子了吗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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