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连结: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05737
原文内容:
发生事故真的要乖乖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否则恐吃上肇逃罚单!台中一名萧姓女子这个月
15日,开车行经南区复兴路时,与一台陈姓男子开的轿车发生事故,但萧女请乘客下车拍
了双方车损后,随即离开。留下另陈姓驾驶,陈只好报警,警方循线通知萧女到案,并依
违反道交条例告发。
监视器画面录下,路口号志转变成红灯,萧女驾驶的车辆,踩下煞车,瞬间停止。而后方
陈男开的车煞车不及,两车发生碰撞。车祸发生后,萧女后座乘客下车拿出手机拍下双方
车损状况,拍完之后,上车走人,离开现场。留下后方的陈姓驾驶,陈姓驾驶最后只好报
警处理。
警方接获报案后抵达现场,陈姓驾驶告诉警方,当时路口号志在转换黄灯,他以为萧女开
的车会加速通过,没想到对方煞停,自己闪避不及才会发生车祸,当下的确双方都有下车
,自己也有告诉对方要报警,但对方趁著自己在摆放三角锥时离开现场。警方调阅监视器
通知27岁的萧女到案说明,萧女表示自己没听到对方说要报警,加上要赶高铁,因此只有
拍下车损照片,没留下联系方式就离去。
对此,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队也对萧女开出“肇事逃逸”罚单,因为依照规定,事故发生后
,应再三确认取得双方共识,或依规定报案经警方到场处理,才可离开现场,除保障双方
权益,也避免事后反吃上肇事逃逸的罚单。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被撞有急事先离开也被开出肇事逃逸的罚单,
车损又财损,车主应该觉得很冤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