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都看到有人摇下车窗
抖烟 总是想检举 甚至丢烟蒂
但是之前总是被警方用
一、 经本局xx分局审据您提供之违规资料,因为违规情节轻微,依据违反“道路交通管
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12条第1项第1款规定,爰不予举发,仅劝导之。请谅
察。若有其他电子迹证,请于收到邮件后7日内补件。
二、 该分局已责成辖区派出所加强该路段巡逻执法,发现违规即依法取缔,以维护道路
交通秩序.
嗯...我是不相信第二点那些鬼话啦 反正大家吸个二手菸也不会死嘛
已经好几次都被这点打枪了,路上抽烟是不是根本无法可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