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万蓝宝坚尼被销毁变8千元废铁…他批交通部未监督“立法乌龙”讨国赔
2020年06月5日 16:53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机师林修帆2013年底时,开着刚进口、还未挂牌,价值1500万的蓝宝坚尼,在台中遭查扣
,经行政诉讼2年多,仍于2016年12月14日惨遭销毁,成了价值仅8000元的废铁。林修帆
的合伙人原姓男子,认为处分机关行使公权力过失,更指2005年增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
例有误,使他们的车子在错误的法条下被销毁,向交通部及台北交通裁决所请求国赔1500
万元。
原男表示,他们向北市裁决所声请定暂状态(先不要销毁),裁决所回复要移送交通部鉴
核,后来交通部发函说法条没问题,裁决所就销毁车辆;他认为裁决所若不能对定暂声请
裁定,应明确否决,让他们知道这是谁负责的,而当他们向交通部提诉愿时,交通部既没
调查、也没裁定暂时处分,直到车辆被销毁后,他们问是不是交通部要裁决所销毁的,交
通部又说只是机关内部文件、非行政指导,原男痛批北市交通裁决所、交通部互踢皮球,
尤其裁决所那套“我们是依法销毁车子,之后要求偿是你跟交通部的事”,更让他火大。
在车辆销毁前,原男曾于2014至2016年间,与北市裁决所打了2年官司,打到后面才发现
原来这件事归交通部管,但提再审只能针对原事由(只能继续告裁决所,但他们只是依法
执行的单位、没用),让原男痛批裁决所明知责任归属,却仍和他周旋两年,根本是“以
拖待赢”,让他丧失宝贵的救济时间,甚至根本不知道该找谁声请救济。
原男认为,除仅因忘了花几百块去申请临时执照开上路,导致1500万的蓝宝坚尼被销毁的
裁定违反比例原则外,更举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中,“拼装车未取得安全审验合格证
明,没入之(没收,即销毁)”,在当初就已是引用片段资料立法,最后竟让“没资格”
请领安全审验合格证明的拼装车,因没有安全审验合格证明就要被没收,根本是“立法乌
龙”。
原男查会议纪录,发现法案二、三读时,交通部都有官员在现场,接受委员咨询时也都说
“没问题”,他认为主管机关应监督立法,不该让有瑕疵的法案通过,请法院调查交通部
在立法时是否知情,本案将于月7日续审。
原先生呼吁,若有类似情形遭没收的车主,可以从脸书向他联系,希望能集结众人的力量
,唤醒大家对主管机关对立法监督的重视。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05/1730993.htm
这案子有印象,简单说就是车子进口到车主手上没挂临时车牌,上路然后就gg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