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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内容:
记者李忠宪/台中报导
路边没画线停车仍可能违规!一辆出租车在南屯区没画标线的路边停车,遭民众检举“妨
碍通行”开罚900元。出租车行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自己丈量现场宽度还可让2车通行。法
官认为,现场为双黄线,出租车停车让小客车因宽度不足需跨越双黄线,明显妨碍通行,
判车行败诉。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属某出租车行所有的出租车2019年9月29日下午3点半,停放在南屯区南屯路
二段的路边。遭民众于10月5日检举“在显有妨碍他车通行处所停车 。警方认为违规事实
明确,迳行举发,开罚900元。该车行不服,经向监理站申诉不成,向台中地院提起行政
诉讼。
车行代表开庭时显然有备而来,向法官表示,现场测量路宽741公分,遭开单的出租车车
宽172公分,停靠路边紧邻墙壁仅剩不到10公分,显然停车后还有559 公分宽度 ,还能供
2部车交会。另外,停车地点没有占用停车场或大楼停车场出入口,大型消防车、救护车
、工程救险车等等救灾车辆都能迅速通过,停车位置也没有红、黄、白等标线,现场没画
标线,何来显有妨碍他车通行。
承审法官勘验行车纪录器画面,发现该辆出租车停放位置虽然真的没有标线,其左后视镜
已收折,但空间不足以让一辆小客车通过,机车、行人虽可通过,但小客车要经过就必须
跨越双黄线,已构成“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第1项第5款“在显有妨碍其他人、
车通行处所停车”违规行为。
法官也说明,驾驶人停车时本应注意道路现况,且斟酌其车辆种类、车体大小、停放方式
及地点等情,以免妨碍其他人、车通行而受处罚。该辆出租车停放在此,对于占用车道路
面停车,将妨碍他车通行,理应知情。现场还画有双黄线,停车时用目视就可知道是否会
影响通行,即使不是故意也有过失。最后判车行败诉,驳回上诉。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原来这样被检举也会中奖,这种在中南部还满常见的,被挤到要跨双黄线满北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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