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nn (古美门上身)》之铭言:
: 很多人都被 "十次车祸九次快" 这个slogan 拐到了
: 实际数据是
: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1906121102065
: 实际道路驾驶中,“未注意车前状态”、“未依规定礼让”、“转弯未依规定”成了车祸
: 肇事原因前三名,警方表示,不打方向灯和上下车未注意后方状况开车门肇事率也有升高
: 趋势。
: 北、中、南警方对车辆肇事原因排行统计几乎一致,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队指出,民国106
: 年2万2千多件死伤车祸事故件数中,以“未注意车前状态”占19%、“未依规定礼让”15%
: ,“转弯未依规定”占10%,居前3名。
: 下面再附107年的数据 https://imgur.com/0v0z8u4 未依规定礼让 跟 转弯不当
: 都远高于未规定减速 跟 超速失控 所以我才会一直强调 正确的转弯跟让车规定
: 真的很可怕的是 到现在还有人在说银车的开法没有问题 没有错 这样是正常开法
: 也难怪未依规定让车跟转弯不当 会一直在死亡车祸排行榜高居不下了
: 确实像前面有人说的 台湾真的很多人不会开车转弯 尤其左转 驾训班教练应该都没教吧
: 也可能是路考没考 大家都只会环场 到实际道路上就是跟打篮球用卡位的一样
: 我转弯卡到车道囉 哈哈 你就是要让我啦 有种你来撞我阿
: 说真的拿自己整个车身最脆弱的车侧 来赌别人缓冲空间大的车头 这种方法我不敢赌
: 连防御驾驶的观念都没有....
这种统计只能说呵呵啦~
为什么呢?就便宜行事啊
为什么警察车祸原因不写超速?
因为写超速 你还要开张超速罚单给他啊~
然后超速的举证又很难...
开了罚单被申诉 不就警察自己找自己麻烦?
所以原因就写什么“未注意前车”“未依规定礼让”...
这样警察才不会有后续的事要做
简简单单 不找自己麻烦 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