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车跟慢车的确有必要分流
但是机车(普通重型以上)不论从法规还是实际行驶的速度
都是属于快车
交通单位要汽机车分流的时候因为空间不够
所以只能让机车这种快车跟慢车混流
至于为什么汽机车分流会空间不够呢?
因为汽机车分流会让空间的使用效率降低
假设本来有两条车道让汽机车共同使用
比较快的车辆可以切换车道来超车
如果现在规定汽机车只能分别使用一条车道
这样超车的空间就变得很狭窄
危险又降低车流的速率
所以为了补偿汽车因此消减的使用空间
交通单位把机车划分在本来属于慢车、行人的空间
让汽车依然保有最大的空间
得到的效果除了侵害慢车、行人的安全
快车道容纳了更多汽车
还造成整个城市交通更大的负担
结论就是汽机车分流一点必要都没有
全世界只有台湾在搞这套
没有其他国家想学
连公路主义的发祥地米国都没有给汽车这么大的权力
台湾的官员还对此发明沾沾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