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一些理赔相关问题想询问,所以请前辈指教
<事发经过>
昨天早上在新北市新庄某十字路口 (三线道,内、中线为左转道,外线为直线道)
路口并没有机车待转区 (机车可直接左转)
就在我左转到一半时,右侧听到碰撞声 (下车查看为机车、65岁阿伯倒地)
我行驶在内线车道中间 (我车未超过虚线,机车倒在中线上)
因为路口监视器无法正确判定是他来撞我,还是我不小心擦撞到他后照镜
<事后处理>
我有报警、叫救护车,做完笔录也赶紧通报保险公司出险 (第三责任险)
阿伯锁骨骨折,基于道义上,当天也包了一包6600元红包给他
但是,今天再去医院探视时,他跟他老婆开始说他们有段时间没办法摆摊
然后说,摆摊一天可以赚2000元,要我多少补贴一点给他们
甚至开始说,他亲戚被撞到拿到100万赔偿
我当下委婉跟他们说费用问题需要由保险公司跟他们详谈
(当下心里有点ooxx,照事发经过来看最少50%:50%,甚至有可能是30%:70%)
感觉对方就是觉得他受伤,我必须赔偿所有损失
我也有询问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提到最后赔偿费用会依照责任比例做赔偿
这个就是我比较担心的地方,因为对方认知上跟实际会有很大落差
<询问的点>
1.我给对方这样的回应,是否正确?
2.如果保险公司赔偿不符合对方期待,民事诉讼结果由保险公司买单?
例如保险原本要赔15万,法院判决20万 (这5万由谁赔偿?)
3.如果控告刑事过失伤害,我会不会有额外赔偿金额由自己买单?
4.有没有其他建议可以给小弟指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