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宝小弟我昨天在台北市发生车祸
由于不礼让直行车,自认自己肇责应该最大,甚至全责
肇事原因是
小弟我左转时,看对向车道只有一台车,且离自己还有段距离
而且看到对方似乎是慢下来打算等我过去
所以小弟马上踩下油门想抢先一步转过去
这时对方突然加速和我右侧车头对撞
当下立刻报警,做完笔录后
对方一直跟我说这是营业用车,工作一定会用到
没有车对方没有办法工作,叫我一定要赔他营业损失
我打算明天一早听从业务建议,就到保养场报到出险
业务跟我说这样就没问题了,而且是第一次出险,隔年保费不会增加
但我上网爬文后,发现有很多关于“以刑逼民”的文章
多半是建议先去验伤以防万一
想请问各位有过车祸经验(肇事方)的版友们
当下对方说自己没有受伤,所以也没叫救护车
这样我有需要去验伤吗?
“以刑逼民”机率会高吗?
或者有什么是我应该注意的吗?
恳请各位大大指教
我的车:今年刚交车的altis hibrid
对方的车:约2000年左右的altis,非出租车,但对方说牌照登记营业车
我的保险:乙式车体险,新光产物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