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周去好市多,大家都知道周末总是爆满,想说卖场会有妇幼车位且开始罚未携证件之
车辆,果不其然马上看到有车停放却未附证件,当下立刻通知卖场员工并拍照存证(卖场
也只是在挡风玻璃夹了一张劝导单),事后投诉新北市交通局(不要问我为什么不是警察
局,警察局不管私人土地),结果得到的回复如下:
亲爱的市民朋友您好,有关您反映108年8月5日**于新庄区好市多停车场,违规占用孕妇
及育有6岁以下儿童者专用车位:
一、查“孕妇及育有6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第7条及“停车场法”第32条之
规定,违规占用妇幼车位停车场业者应通报停车场主管机关或警察机关,针对民众检举孕
妇及育有6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违规占用,尚无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条给予
民众可检举违规事项法令条文规定。
二、本局将函请交通部函释法令,同时已就台端检举案件录案,后续依交通部函释结果办
理,并针对台端反映地点将派员加强稽查妇幼及身障专用车位违规占用情事。
三、非常感谢您的来信,倘有任何需要本局为您服务的地方,亦欢迎来电洽询,本局定将
竭诚为您服务。 敬祝您身体健康 ,阖家平安。
承办机关:交通局-停车管理科
https://i.imgur.com/El0YDHg.jpg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还没有开放让民众检举喔,所以没有罚则可以罚他,但是我们会派人去
加强巡逻检查,这句话跟公司老板会自律有87分像。
结论就是大家不要浪费时间检举了,因为罚无可罚,看到有违规停放的车又没车位可停只
能算你倒楣,不然就是祈祷会有人突然来巡检开单,呵呵。
违停证明
https://i.imgur.com/F5dylqh.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