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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车格”今上路 新北违规110件可罚1200元
2019-06-29 19:16联合报 记者魏翊庭╱即时报导
交通部“孕妇及育有6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今天上路,新北市交通局与停
车场业者成立联合稽查小组,实施首日针对卖场、百货公司、火车站和医疗院所、观光游
乐园区违规占用妇幼专用车位展开稽查,总计取缔110件,车主将被处以1200元罚锾。
交通局停车管理科长吴政谚表示,妇幼车位于白色标线内画设粉红色内框并设有告示牌,
车主须于车内挡风玻璃上放置“孕妇、育有6岁以下儿童者之停车位识别证”,且车上要
有孕妇或幼儿才可使用车位。
吴政谚说,新北市应设妇幼停车位1374格,包括卖场等指定场所已完成设置1899格妇幼车
位,并发出3万6043张孕妇及亲子识别証。
今实施首日,交通局稽查人员兵分多路,锁定卖场、百货公司、火车站和医疗院所、观光
游乐园区等40余处停车场展开稽查。
稽查发现,在永和福和国中地下停车场,有一名男性车主挡风玻璃前虽有孕妇及亲子识别
証,但车上并无孕妇或幼儿,稽查人员当场劝导,车主随即将车子改停在一般车位。另外
,还发现有车主使用影印本的识别証,一并拍照告发。
吴政谚表示,可停放妇幼专用车位的对象及相关规定已历经1年持续宣导,宣导期间交通
局通令各停车场业者加强落实巡场,并对于违规停放车辆采夹单警告。
实施首日总计取缔110件,以板桥火车站地下停车场取缔9件最多,违规车主都将处以最高
1200元罚锾。此外,身心障碍者专用车位也列入此波稽查重点,今天取缔违规占用者有7
件,违规车主同样将被处以最高1200元罚锾。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才短短半天, 一个市就可以取缔110件
为什么台湾有这么多的自私车主 无视别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