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晚安,想请教一些疑问..
今日家人开车在路口与汽车发生事故,我方只保一般强制险
因此没办法用"全部交给保险处理"来结束这回合orz..
家人在双线道直行,经十字路口,被一台自未划线小路出来的汽车撞
警察做笔录时提到,该路口我方是闪黄灯,对方是闪红灯
以及闪红灯那方到路口应该停止,让闪黄灯那端的车辆先过
修车厂的人说就算没错也要赔对方3成损失
家人觉得”要是"没错却仍须赔偿的规定有点难以接受
(补充..
这边只是针对修车厂说的"要是没错还要37分"这句话不太能接受
并不是说我们已经觉得我方完全没有过失若是我的叙述有误导那我很抱歉m_ _m
于是我才会想找找关于37分的依据)
于是我google想找赔偿”3-7比例分”的依据,没找到明确说明
想请教前辈,家人是否会被要求赔偿3成?
做完功课感觉是双方有错才需要依照比例赔偿
家人的状况是否有我们没发现的过失呢?
(补充-家人笔录写刚出巷口不远,时速不到50, 警察未询问当下是否减速, 我问家人是否
减速还没得到回复, 不过不是静止便难免有肇责的部分我们有作好心里准备了QQ)
问家人做笔录的情形,警察电脑打完就叫双方签名,没有给他们看内容
只解释:签名只是表示你们有发生这件事故
笔录内容不是应该要本人确认无误才能签名的吗?
不然怎么知道内容是否与事实有出入呀..
还好双方驾驶皆无碍,家里也勉强挤另一台车给家人代步
不然要等对方保险公司委托修车厂来估价,不晓得会不会拖很久
先谢谢看完的人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