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条款”拍板定案!林佳龙:乘客至上、公平竞争
记者萧筠/台北报导
交通部宣布《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03条之1(Uber条款)确定将于6月初公告上路,
10月正式依法取缔,此举仍引发许多Uber司机、代雇驾驶不满,要求暂停公告实施。对此
,交通部长林佳龙表示,希望所有的大众运输都以“乘客至上”为原则,并提供一个公平
竞争的环境,认为103-1法经过2个月多讨论已十分成熟,且研拟配套完整,已兼顾到各方
面的考量,让大家“有路可走”,再次呼吁司机们进入汽车运输业纳管。
针对《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03条之1修法,交通部今(31)日举行部务会报审查,等
同于进行最后一道修法程序,该修正法确定将于下周正式公告上路,并给予Uber科技平台
、驾驶、代雇驾驶等4个月缓冲辅导期,可有时间考取执业登记证等,做好相关准备,预
计10月初正式开始取缔,不过本周三(29日)“网络叫车平台代雇驾自救会”赴行政院抗
议,要求暂停实施修法,甚至直言若103-1在未获各方共识下就一昧执行,不排除将持续
性的“突袭式”包围行政院、立法院、交通部、总统府,不过交通部仍立场坚定表示“不
会改变”。
对此,交通部长林佳龙稍早前出席观光局“科技观光得塔推进赛”决战百万Pitch赛颁奖
典礼时表示,希望所有的大众运输都以乘客至上为原则,并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指
出选择将Uber纳管,除交通部之外、6都交通局也表同意支持,另民调也显示“期待让共
享经济有一个制度基础”,故考虑到Uber科技平台、司机都有路可走,此次修法也将有完
整的配套措施,不过最重要的仍是必须“纳入运输业管理”,采一定的登记制度。
林佳龙表示经过2个多月讨论,103-1修正法已经相当成熟,无论是辅导目前以租赁车提供
服务的驾驶进入多元化出租车,或是Uber转入出租车服务业等,都有配套方案,希望大家
进入运输业纳管,提升整个服务品质也保障旅客权益,林佳龙也强调这是经过碰撞后双方
各让一步的结果,为让共享经济有发展空间,需要一步一步规划,强调整个法推修改是有
兼顾到各方面的考量,“希望大家一起营造一个服务乘客更好的环境”。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49342
这样Uber会失去他的优势吗?出租车将扳回一城?
大家怎么看?Uber公司又有什么调整相应之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