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gfsg7326 (认 同 请 按 2 )》之铭言:
: 但陈男拒绝和解,也不愿撤回告诉,就是要陈女身陷讼累,承审的北院刑事庭法官无奈,
: 只好判陈女拘役45日,无法宣告缓刑;陈女上诉主张不是不愿和解或赔偿,是陈男关上协
: 商大门,希望法官能给缓刑机会,惟仍遭驳,刑事确定。
重点问题是在检察官吧
陈男看新闻是自己跑去提告诉,一般人看到这种案件,一定感觉陈男是
去乱的,明明是自己先占车位停车在先
可是检察官不但没劝两人和解,最后还提起公诉?
明明毁损罪也不重,陈女也愿意赔偿,检察官乔一下,大家签了和解书后
就直接不起诉就好
结果检察官还起诉上去,一旦起诉法官就不可能不判,陈女基本上就一定会被判有罪
是啊,你检察官不能说做错事,可是大家感觉怎样? 一定是差的嘛
陈女就算有做错事,不过也愿意赔偿了,何必起诉上去给人家留一个前科?
回到停车问题,我记得这种乱停车的,车位主人顶多只能请对方赔偿因为
不能停车而衍生的停车费用,而且还不能狮子大开口,法官会叫你用合理的
价格估算。所以啦,锁车就算是个好办法,相较于能拿到的赔偿,我想车位
主人大概宁可摸摸鼻子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