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EZOU (真难人~)》之铭言:
: 超跑的路权实际上就比较大
: 大家都说看到超跑闪远一点
: 就知道超跑在台湾多吃得开 连违停拖车也不敢拖
: 超跑乱插队大家也是让得居多
: 随便碰一下他7我3 他的7成是20万 我的3成可能就是200万
: 这样你让不让?
: 好了就算有保险 你有肇责保险费隔年还不是涨价
: 定赔偿上限至少有维护路权平等的味道在
其实阿~~
大家对超跑的印象超差
也是超跑车主没品的太多搞出来的
台湾开超跑的印象大概就是...
1. 炫富
2. 飙车
3. 害人(生命或财产)
其他没有了...
这些超跑如果可以自撞 (飙车撞山壁)
不要去害到别人 都算是在做好事了
对这些没品超跑车主 你还能期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