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针对恶意逼车宣判。
检察官求处23年的逼车致死案,横滨地院判决18年确定。
台湾危险驾驶致死是否也会判这么重?
人家随随便便就判18年,台湾法官会判几年?
东名あおり事故、被告に惩役18年 家族4人死伤:日本経済新闻
https://www.nikkei.com/article/DGXMZO38929040U8A211C1CC0000/
※ 引述《sazabik (SAZABI)》之铭言:
: 前两天趁著商务空档,在日本自驾经由高速公路前往岐阜走走看看,途中经过休息站小
解
: 时,如同台湾小便斗眼前还是贴著宣导标语,呈现眼前的一张,在日本称为“あおり运
転
: ”的行为,仔细一看有点类似像针对台湾逼车行为的叙述,其中有几点是在大意叙述中
的
: 。
: https://i.imgur.com/63MR5Pg.jpg
: 一,贴著前车跑
: 二,未保持车距或同线道行车从前车左侧超车(在台湾为右侧)
: 一开始在大意叙述里“法规上没明确定义,任意一方贴著前车要前车强让道即以妨碍为
目
: 的的行为”,就如同逼车。
: 一开始还不知道“あおり运転”的中文要如何解释比较贴切,但看了叙述后就像台湾的
“
: 逼车行为”。后来一查之后,结果去年六月在“东名高速”因超车后故意停止造成后方
车
: 辆一对驾车的夫妇被卡车追撞导致二死的惨剧,肇事者就在本月以“危险驾驶致死罪”
被
: 检察官求处“23年有期徒刑”。
: http://news.livedoor.com/article/detail/15719631/
: 在台湾蓄意杀人也没求处这么重,台湾真的是犯罪者的天堂。
: 另外,走东海北陆高速公路时,发现日本人高速公路超速很常态,限速八十路段动不动
就
: 一百二,三。还有当地人变换车道真的不喜欢打方向灯,但内线道为超车道倒是执行的
很
: 彻底,每个人变换车道后都会乖乖的回到外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