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azabik (SAZABI)
2018-12-14 10:44:19就在今天,针对恶意逼车宣判。
检察官求处23年的逼车致死案,横滨地院判决18年确定。
台湾危险驾驶致死是否也会判这么重?
人家随随便便就判18年,台湾法官会判几年?
东名あおり事故、被告に惩役18年 家族4人死伤:日本経済新闻
https://www.nikkei.com/article/DGXMZO38929040U8A211C1CC0000/
※ 引述《sazabik (SAZABI)》之铭言:
: 前两天趁著商务空档,在日本自驾经由高速公路前往岐阜走走看看,途中经过休息站小
解
: 时,如同台湾小便斗眼前还是贴著宣导标语,呈现眼前的一张,在日本称为“あおり运
転
: ”的行为,仔细一看有点类似像针对台湾逼车行为的叙述,其中有几点是在大意叙述中
的
: 。
: https://i.imgur.com/63MR5Pg.jpg
: 一,贴著前车跑
: 二,未保持车距或同线道行车从前车左侧超车(在台湾为右侧)
: 一开始在大意叙述里“法规上没明确定义,任意一方贴著前车要前车强让道即以妨碍为
目
: 的的行为”,就如同逼车。
: 一开始还不知道“あおり运転”的中文要如何解释比较贴切,但看了叙述后就像台湾的
“
: 逼车行为”。后来一查之后,结果去年六月在“东名高速”因超车后故意停止造成后方
车
: 辆一对驾车的夫妇被卡车追撞导致二死的惨剧,肇事者就在本月以“危险驾驶致死罪”
被
: 检察官求处“23年有期徒刑”。
: http://news.livedoor.com/article/detail/15719631/
: 在台湾蓄意杀人也没求处这么重,台湾真的是犯罪者的天堂。
: 另外,走东海北陆高速公路时,发现日本人高速公路超速很常态,限速八十路段动不动
就
: 一百二,三。还有当地人变换车道真的不喜欢打方向灯,但内线道为超车道倒是执行的
很
: 彻底,每个人变换车道后都会乖乖的回到外线道。
中肯,台湾最多过失致死,搞不好还缓刑日本对于交通意外致死有特别加重的法律你看我们新高雄市长,也没被关就知道了
石桥算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 第一他是累犯 第二他之前被判定有不确定杀人犯意 有没有杀人犯意差很多
作者:
jacvky (风华绝代的正义)
2018-12-14 11:07:00恶意不可能缓刑好吗= =
并不是因为交通意外致死有特别加重法律另外不是我在讲 你把故意逼车跟韩国瑜的例子比?脑袋还
作者:
jacvky (风华绝代的正义)
2018-12-14 11:08:00骂台湾司法的一堆都是法盲,至少懂点皮毛再来讲..
另外日本的危险驾驶致死最高是15年 他被求刑20判18是因为累犯加上被判定杀人故意
作者: JMill (JMill) 2018-12-14 12:53:00
游戏规则的上限是立委订的,法官再怎么判,都得在游戏规则内。另外,看到刑责很重的案子,通常是好几种罪加再一起的结果,就像很多人喜欢举例李宗瑞比杀人罪重,却忘了一罪一罚问题
作者:
yusanhu (台南油饭)
2018-12-14 14:26:00最烦政黑,讨论什么都能扯到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