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sManquer (Tu Me Manques)》之铭言:
: 美国一堆路口没号志的,直接设stop sign
: 一定要先停再开而且警察真的会抓
: 肥宅我遇到都乖乖停,后面车都不会叭我
: 要是一个十字路口没号志只有stop sign
: 就是先到的先过,大家轮流,或是逆时针轮流通过
: 遇到行人一定让他们先过
: 大家让来让去的,原本肥宅我在台湾的路怒症都消失了
: 整个开车环境对车对行人都很友善
: 不知道把这套stop sign搬到台湾,然后警察要抓
: 不知道有没有搞头?
:
跟你分享一下
我在加州半夜开车经过镇子的路口
看到有个stop sign
可是那时是半夜
周边都完全黑的 一台车都没有~~~
就减速一下以后慢慢开过去
然后警车就窜出来闪灯了...................
就被拦下来搜身+搜车
黑人警察还很凶的问我说为什么不停
是不是有违法~~~有没有带枪 有没有带drug~~~~~~
我就跟他说我有减速啊~~~
附近都没车我停下来要等谁???
他就吼我说无论如何 看到Stop sign
"一定要全停 一定要全停 一定要全停"~~~
超凶der~~~~~~~~~~~~~
我只好跟他哭哭求情 后来他没开我罚单就放我走了~~~
后来我发现那张罚单在加州大概250US.......
算是省了不小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