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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闪灯20次逼前车让道 警:将开单最高罚6千
1638出版时间:2018/11/09 21:01
就是非要开内线车道不可?11月8日上午一辆白色自小客车,在国道4由清水往东一路行驶
在内线车道,行经过神冈路段时,该车不断闪烁大灯,迫前方车辆让道,遭闪灯逼让道的
吕姓民众不满,提供行车记录记器向《苹果》爆料,影片中白色自小客连续闪灯次数高达
20次以上。国道警方表示,连续变换灯光迫使前车让道,最高可处6000元罚款。
吕姓民众表示,当天上午9点多,他从清水驾车到台中上班,在国道4号一路以最高速限定
速开在内侧车道,至神冈路段时,后方一辆马自达白色自小客车,逼近本车后方,还连续
闪大灯逼车让道,时间长约1分50秒。吕姓民众说:“白色车子驾驶见他不愿让道,超车
又从车辆右前侧急切入车子前方,还一度放慢车速行驶,见我未有动作悻悻然离去。”
国道警察队泰安分队小队长管献芝表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行驶在国道上,以
连续密集按鸣喇叭、变换灯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车让道,可处3000-6000元,民众如附上
影片检举,警方会依法对白色自小客车开出罚单。(陈世河/台中报导)
心得/说明:
检举的驾驶是不是开最高速限不知道
可是内线是超车道, 难道他不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