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回到熟悉的主场:国3+南州交流道往返垦丁的台1+台26(下称省道)
不一样的是乘客当年可以忍受男友在这个路段开很快的女友,现在是身怀六甲的老婆
过去开多快呢? 国3限速110,我开到GPS表速115~125
省道限速70、60、50的,我几乎都+15以上,靠海岸线+战备跑道附近都开到110左右
也就是测速照照+9的range,我还会再开更快,当然测速照相出没地我会降下来。
昨天旧地重游,我还是开那么快,而且后面还载着岳母大人(真的欠扁)
回程下了国道来到平面道路后,
突然觉得...这样好像对不起老婆大人,她的身子可是经不起碰撞...
以后小朋友出生也要当个负责任好爸爸,也不能开快!
要热血还是等自己一个人通勤时热血就好。
各位的想法呢? 载这样的乘客是依限速行驶?还是比限速还要慢?或者照自己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