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itou68201 (漂泊不定)》之铭言:
: 推 lohsusheng: 但我觉得确实有图利财团的疑虑,哪有要求大众降低污 08/03 15:48
: → lohsusheng: 染,却把配额让工厂购买的道理,真的有点夸张,但如 08/03 15:48
: → lohsusheng: 果是降低污染,又走碳市场的方式,还比较合理 08/03 15:48
: 这个部分我没研究,但这其实也不算是独步全球的设计就是了,我之前看过相关讨论,国
: 外似乎也有类似做法,但细节需要再研究我才敢发文
: → vatog: 建议楼上多了解一下工厂买配额的细节 08/03 15:50
: 推 Tieylea: 每次看到某些人喊台湾空污法规独步全球 我就觉得不可思 08/03 15:51
: → vatog: 它乍看之下很怪 但其实是三赢政策 08/03 15:51
: 推 lohsusheng: 另外有些大小车油门一踩就喷烟,我就想到脸书直播的 08/03 15:51
: → lohsusheng: 反空污法或文章,觉得很好笑,想问他们有没喷烟了吗 08/03 15:51
: → Tieylea: 议 台湾汽机车的排污标准一直都是跟欧盟走 偏偏硬要讲成 08/03 15:52
: → Tieylea: 超英赶美 08/03 15:52
: 唯一支持欧派
: 推 lohsusheng: https://i.imgur.com/HpvFwv8.jpg 08/03 15:53
: 推 lohsusheng: 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没有错误,但我觉得要求大众降低污 08/03 15:55
: 推 sorkayi: 逻辑正确 08/03 15:55
: → lohsusheng: 染是一回事,可以购买空污量应该是工厂间要另外订定 08/03 15:55
: → lohsusheng: 一套规则才对,不应该把两种排放量掺再一起 08/03 15:56
https://ubrand.udn.com/ubrand/story/12116/3231506
可以。在原来的法规的“总量管理制度”中,即有以“改善交通工具使用方式、收购旧车
或其他方式自移动污染源减少之排放量”的相关规定,而在这次的修法中,仍保留该抵换
办法,并以“只要具减量效益之方式皆可纳入抵换”为原则,将文字修改为“改善移动污
染源所减少之排放量”。
在此前提下,目前能够适用该抵换项目的地区限于有实施总量管制的“高雄、屏东空品区
”,依归定抵换量需打3折,即车辆减量3.33公吨才能给工厂抵换1公吨污染物,而可抵换
限于粒状物或氮氧化物等传统污染物,但重金属、戴奥辛等毒性物不能抵换。
看起来这是由工厂出钱,帮助换车,然后又可减少66%的空污的三赢作法
环团根本白痴,换车的钱又不会天上掉下来,用车的需求也不可能突然因立法而消失。
旧车的持有者不太可能心甘情愿地、毫无补偿地把自己的车报废掉。
在这种情形下要达到100%空污减量唯一的方法就是把车主毒打一顿打成猪头,然后告诉
他你的车就是要报废,至于你的下一台车怎么来我才不管,要补偿?! 吃我铁拳啦。
这样子那个3.33吨真的消失了,也不会有工厂新增的1吨,可是这种做法根本不现实啊
这个修法就是找一个工厂来担任补偿者的脚色,由工厂出钱促进换掉旧车,然后
透过小于1的比例减少总空污量,我觉得是聪明的作法,还不如担心根本没有工厂
愿意认购呢(同样花钱,我为什么不投资更新工厂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