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KA (The 羊男)》之铭言:
: [deleted]
: 要合理的话,应该要改名叫道路使用费。
: 依重量和车长车宽分级收 (重量对道路寿命有影响,车长车宽则会影响使用面积)
: 然后营业车应该要加收,因为他们是营业用的,里程会比较高。
: 台湾现在这种营业车赚钱规费还缴比较少钱的现象其实不是很合理...
我猜啦~
因为燃料费是各地方政府收来修马路的,
如果随油,很难判定钱该归谁,
大家应该都有出游,到目的地加油的经验,
全都由该景点的地方政府收走很不合理,
除非全部中央统筹,再分配修路费;
故意跑到外县市挂牌的当然也有,但比起加了油到处跑的,要少得多。
简单的说就是公务员为了省麻烦…
既然有人说是道路使用费,我觉得一个方式不错,
就是车长(米)*车宽(米)*车高(米)*车重(公斤)/座位数,
这样不只完全符合道路使用费的精神,还能补助大众运输(座位多的),
也能减少汽车总数,
是完美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