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nmo (小强)
2018-06-13 22:37:00值得讨论,但我认为前车应该还是有部分肇责,理由是本案肇事的危险应该含括在前车违规所欲防范的危险范围,因为从非右转道右转,本来就会增加右转车的危险。以原po为例,他距离前一台右转车还有一段距离,就是因为想集中精神注意右方机车,因此对于前方车况较为松懈,前车从直行车道插入,增加了原po的误判风险,导致原po未能确实掌握车前状况。本篇回文认为前车已经插入车道5秒,是原po太不注意车前状况才导致车祸,然而原po未注意车前状况虽然是事实,但充其量也不过是“严重的”不注意车前状况而已,只要前车违规的危险(让原po误判前车距离)仍存在,跟本案肇事就仍然有因果关系。除非,前车插入车道后,原po显然已经察觉,却在有足够时间减速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执意不保持安全距离,最后导致追撞,那我可以同意前车插队的风险已经消失,因而无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