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大家晚安
前言
小弟我在5/18(五)把我的车卖给新车主,并于当天下午三点交给他开回家,但因时间上关系来不及过户,在5/21(一)才完成过户,有签买卖合约及交车备忘录,上面有提到车子于5/18下午三点交给新车主保管,等待过户之间如有任何刑、民事及罚单问题,则不甘我的事。
好,问题来了
在上礼拜五,我收到了一张国家级照相机在5/19(六)帮我旧车拍的美照一张。因为拍到当时点确实还在我名下,所以罚单依规定寄到车主户籍地,但如果依照备忘录上来看,这张罚单应该要由买方负责缴费。但他赖皮不缴的话,这罚单会一直对我处分对吧?
如果超过缴交期限,再处分罚单是会寄到我这来还是他那?
那如果他要再过户,这罚单在过户时就该缴掉对吧?
我能拿备忘录去监理站举证将罚单转到他名下吗?
再请各位前辈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