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在加州七天开了两千五佰公里左右
加州很多那种超直超长,一直往地平线延伸的路,很适合开定速,基本上加州的大车还算规矩(就是变形金刚的柯博文),不太会逼车,不过很多只有两线的洲际公路,所以大车必要的时候还是会切进来内线
有一天我最长开了八百多公里,当天到了饭店真的什么事都不想做,沾到床就睡着了,更别说玩了。
不过在那真的英哩当公里开,大家都开很快,80 miles一小时就开完了,大家都很快、路很直的时候,车速真的没什么感觉
让我佩服美国人的是
1.开超过80mile,还坚持开敞篷车戴帽子,还要一边用手扶著帽子,风很大馁,美国人真的很爱野马敞篷车
2.在沙漠开车太阳真的超毒,即使在车里还是晒的头很昏,但美国人还是穿吊嘎露背装在骑高速公路,这不用半小时绝对晒伤
※ 引述《Rics (sciR)》之铭言:
: 我单日最高300公里就好累,因为我不太喜欢开车。
: 听到同事有单日 新竹高雄来回玩的 就快700公里
: 以前大陆同事曾经 北京-上海当天就1300公里
: 你们能忍受一天最多开几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