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ison1983 (The winner takes all )》之铭言:
: 如题,一台自用车Toyota Tida 1995年制
: 由于"平常一年开不到12次,又要缴交牌照税、燃料税、验车费、保养费"
: 实在是一笔很伤的费用,因此想利用"没在用车的时间出租"
: 自用车改营业用车刚查网络需要条件
: 1.有营业用执照或者挂车行(问了车行,目前没有人反映此问题,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办)
: 2.一般汽车保险改为营业用保险
: 营业车有营业用的保险~如碰撞~第三责任险~乘客险~
: 这是自用车所不包含((如果租用自用车而发生事故))
: 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 而车行出租自用车~而被警察拦到~
: 会开立非法营业的罚单(营业牌不会)
: 这些不法车行都会算在消费者身上
: 以上两点请问有办法解决吗? 要如何执行??
: 爬文没有相关文章><
: 请问应该要把车卖掉才是最佳解?
: 谢谢
事情不是X人想的那么简单
1995年的车没有人想租的啦!
而且你改挂出租车要先找到车行有那么久的车牌 ,而且改出租车 费用比你自用车花的更多, 烤漆装灯表便宜也要20000, 每个月要1200的行费, 一年就要14000左右 再加上保险费强制险一年也要15000左右 这个车子你如果偶尔要开一下 ,你要先去考营业登记证 ,不然被拦查到罚10500, 而且车祸有人受伤是算业务过失, 这样你还想改出租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