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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内容:出版时间:2018/04/09 15:12
昨晚11时许,高雄市新兴区八德、锦田路口发生一起汽机车车祸,一名骑车的呼姓少年(
17岁)行驶在闪红号志的锦田路上,通过路口时疑未减速穿越,被一部行驶在八德路上闪
黄号志、由吴姓男子(30岁)驾驶的白色BMW 520d轿车直接撞上,导致机车人车喷飞跌落
在10公尺外,呼男被撞后意识清楚但全身多处擦伤,所幸送医院急救后无生命危险。
警方事后酒测,2人皆无酒驾,但根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211条规定,
闪光黄灯代表“警告”,车辆应减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过。闪光红灯代表“停车再
开”,车辆应减速接近,先停止于交岔路口前,让干道车优先通行。因此警方根据对向车
辆所拍得的行车记录器初步推测,应是闪红号志的机车未礼让闪黄号志的轿车才会发生车
祸,但确切车祸原因仍待进一步调查。
辖区新兴分局中正三所长王宗明表示,呼姓少年虽被撞受伤,但因无照驾驶,将依违反《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第1项规定,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罚锾。(
杨适群/高雄报导)
心得/说明:
BMW 车主又上新闻啦
这样肇责怎摸算呢 ?
7:3 ? 6:4 ? 还是一人一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