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intlin (play ball!!!)》之铭言:
: 小弟之前与机车发生擦撞
: 对方机车倒地,后保险杆破裂,膝盖瘀青
: 陪同就医后无大碍后返家
: 我有保第三人财损跟伤害险
: 事后肇事责任我七对方三
: 事后数度关心对方身体状况后
: 确认没事后,想说赔偿事宜由保险公司处理
: 结果今天保险员来电说对方出示1千多元医药费收据跟9千多修车费收据
: 但对方要求35000,保险员表示落差太太,所以和解破局,对方表示要法院见
: 其实我保的第三人额度远大于35000,但保险员的意思是要我再自己额外出钱赔对方,
感
: 觉就是保险公司不想出这么多...
: 请问我后续该怎么处理比较适合? 自己拿钱出来赔? (那这样保险不就保心酸的) 等著
被
: 对方告上法院? 还是说要强力要求保险公司赔足对方35000?
: 谢谢大家
感谢大家当时提供的意见,后来这件事情很快就处理完了
也跟大家分享处理经过
先讲结论:
虽然说有保险可以考虑全权交给保险公司处理,然后自己大可不必出面
但是如果对自己的谈判技巧有信心的话,一起去谈真的比较好
后续的发展就是跟对方联络确定要法院见了吗
也询问保险公司到底是怎么说的
对方也直接讲明她觉得保险公司没有诚意
都是给予罐头式的答复,也强调和解失败就是上法院
她们感受不到保险公司想要赔钱的诚意
结果隔天突然收到对方来电说保险公司又约了要谈第二次,问我知道吗
我当时真是一头雾水,理赔员怎么还没找我讨论未来处理方向,就又约对方了...
只好匆匆忙忙赶到双方约见面的地方
理赔员看到我方出现也是一阵错愕
只跟我说因为他觉得会和解失败,所以才没通知我
其实当下给我的感受是:
“真的很罐头式回答,应该说保险公司它才不管我有没有被告
公司能省钱比较重要,反正上刑事庭的是我,又不是保险公司”
幸好小弟平时的工作内容就是每天都要与形形色色的人群沟通
对法律也有基本的了解,上法院也没啥好害怕的
所以就先跟保险公司沟通一下
再一起进去与对方大力沟通一下
最后25000达成和解(保险全出),当天能和解倒是让理赔员大感意外
常常人家说"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
现在我觉得这句话真是有待商榷
对方拿着10000的收据要求35000是否合理我不知道,留给大家评论
但是我私以为既没造成工作损失,也无造成生活不便
却要求远大于损失外的金额,让我对台湾人的善良有了新的领悟
小弟开车15年经验被人擦撞过三次,都直接放人走
第一次擦撞他人就遇上这情形
看来好心不一定有好报
再加上保了险也不代表保险公司就能协助完美处理...
所以,开车还是小心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