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囉嗦,先上图。
https://i.imgur.com/MOP60Z9.jpg
本月初时开车在路上,跟在一台机车后面。
前方路口转变红灯,骑车的驾驶见状点了点煞车,头也不回、方向灯也不打,帅气的在红
路灯前一个巷口“转弯未使用方向灯”唰一下的压车就转进去了...
当时车速不快,时速约50公里,也有保持安全距离。
但这说转就转的行为着实存在着危险。
所以我就将行车记录器影片、照片,一并上传检举。
结果换来的是...“不举发,未提供连续影像”
花惹发,那我影片是传假的?
难道微罪不罚的政策上路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