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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3 13:00联合报 记者吕开瑞╱即时报导
桃园市汪姓男子105年11月16日傍晚,驾BMW小客车,行经中山高北上43公里处时,被后车
以行车纪录器检举飙车和恶意逼车,警方开罚1万8000元,违规记点3点,并参加道路交通
安全讲习。
他不服,提行政诉讼,声称有“打方向灯”后,才进入检举车辆车道,而检举车辆向右闪
避“让道”,与警方提供的检举照片不同,主张撤销裁罚。
法院审理时,桃园市交通裁决处表示,汪男骤然变换车道方式迫使他车让道违规,是后车
驾驶人目睹汪车违规,以行车纪录器的科学仪器提出检举,主张裁罚无误。
法官勘验检举采证光盘,BMW先在中外侧车道,突然变换车道切入内侧,并在检举人车辆
前方突然踩煞车,迫使检举人右切闪避,BMW仍不时无故煞车,检举人车辆因前方大货车
行速缓慢,再次切回原来车道,BMW也变换车道超过检举人车辆、再次无故煞车,总共6次
骤然变换车道、急煞,前后时间约1分半,法官以行车纪录器属于科学仪式,影片连续、
未经变造,认定警裁罚有理,判汪败诉。
心得/说明:
米浆车主的新闻怎么可以这么多!几乎每天都有
纳闷这种急煞是想被后车撞吗?
被撞除了可以让对方赔外 自己不也要受无车可用之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