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QWzBe4e ]
※ 引述《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之铭言:
: 但现行规定许多微罪经劝导后可免罚,譬如深夜违规停车、车牌污秽、红灯未及时停车导
: 致车身超过停止线但前轮未进入、乱按喇叭、未依标志减速慢行等,警方可经劝导程序后
: 免罚车主,希望微罪用劝导代替举发,推动微罪不罚,但却因民众检举导致警方没有劝导
: 空间,让检举凌驾在警方执法权上,也造成民怨不断。
: 交通部昨预告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明订交通违规案
: 件情为轻微以不举发为适当者,有客观事实无法执行劝导程序,将可免经劝导程序就免罚
不讨论匿名不匿名,我直接问一个问题就好:
以后是否晚上七点天黑以后,红线随便停,违停都不会因检举而罚钱了?
因为晚上七点以后,用拍照录影检举的话,天色看起来是黑的,
警方可以说“没有证据可确认拍照时间不是在深夜”因此免罚囉?!
就算警方依检举开罚,车主也可申诉“我红线违停是在深夜啊~规定不能罚”?!
假如是这样就太好囉,七点以后下班的人,红线请停好停满!近又免费就是爽啦!
(除非警察亲自现场取缔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