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新年初就把旧事给处理了~打电话给原厂业代,他是主管,
他是说他没有收到任何原厂说要跟我charge费用,没有什么要针
对该事做处理,年度的帐也都过了,他是说不用特别去在意这件
事的赔偿~
所以 我决定以他们车厂名义捐一笔钱,就这样,结案
※ 引述《weibber (-_-y...)》之铭言:
: Hi 我Po这篇文章是来请教兼忏悔的~
: 大约在两年多前,因要买新车所以预约了车厂试车,(一般来说在
: 试车前都会签一张责任归属同意书,但这次的试车不知道对方业
: 代是否忘记拿给我签了),在试车时,不小心与对方来车擦撞到
: (我是驾驶),后来也到警局做了备案;
: 之后车厂的业代打来说车祸肇事责任须由我方负责100%(案
: 发地点是在社区内的停车场),听他说赔偿金额是28000,业代说
: 须由我负担,不然就要寄存証信函,但当时我对他的说法是:
: a.试乘车没有提供相关保险么(在买第一台车试车时,业代是有说
: 车子有保全险,所以撞坏是不用付之类的)
: b.行车前并未签任何责任同意书
: 所以我就没理它了,之后以为车厂就会寄存証信函给我,但过了
: 两年多也不了了之~
: 但这件事在我心里不安了很久,总觉得我占了别人的便宜,事情由
: 我而起,但我却没勇气赔偿~
: 想跟大家请教一下,一般来说这种事情会怎么处理?如果一般是认
: 为由我负担全额的话,我会回去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