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飙仔 8 小时绕台 1 圈 时速逾 241 公里被拍 31 张罚单
2017/12/25 13:35 文/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
今年 3 月 4 日晚间 21 时许,由许姓男子召集 20 余台改装小客车
(大部分是双 B),从国道 5 号到花莲沿台 11 线到台东,沿南回
公路到屏东,又绕回国道 3 号北上后约凌晨 6 时左右各自回家,绕
台湾一圈花了 8 个多小时,沿路飙车被拍到最高时数达 241 公里,
多路段平均时数 150 公里至 180 公里,事后有人将飙车影像 PO 上
网,公路警察逐一比对追查,台中地检署依公共危险起诉田、陈、吴
等 3 人(另涉他案),其余许男等 10 余人各以附带捐款 3 至 5
万元缓起诉,期间 1 年。
起诉书指出,今年 3 月 4 日 21 时许约 20 名飙仔,大部分是改装
的双 B 小客车,在国道 5 号石碇服务区集结,然后出发沿国道 5
号到花莲,再接台 11 线到台东,续行南回公路到屏东,在由南州交
流道上国道 3 号,一路北上,约翌日清晨 6 时左右离开国道 3 号
,各自回家。
环岛半夜飙车一圈花了约 8 小时余,事后有人将飙车过程 PO 上网
路,国道警察按图索骥,并调阅沿途的监视器及测速照相,发现这一
波有 31 张违规罚单,再回程乌日到快官路段,有飙上时速 241 公
里(据被告行车纪录器有拍到时速 320 公里以上,一旁还被超车,
这种时速国道监视器及测速照相拍不下来),而各路段的平均时速都
达 150 公里至 180 公里最频繁,在平面道路上(速限 50 公里至
60 公里)竟也有飙出 157 公里,等于沿路不顾其他车辆及行人之安
全。
国道警方逐一追查后,被告坦承飙车,田、陈、吴等 3 人因另涉他
案声请简易处刑,其余 10 余人均给予缓起诉,附带捐款 3 至 5 万
元,期间为 1 年。
http://auto.ltn.com.tw/news/9098/43
各位喜欢飙车的朋友可要注意啦,这些人飙车被司法调查处理了!
虽然简易处刑跟缓起诉都应该是无须坐牢,但这样可是要不得的行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