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拒酒测免罚 法院:人民没有无端受测义务

楼主: unknown (ya)   2017-11-19 13:09:54
小弟看到留言下面,有关法律部分的推文有点散乱,因此帮大家总结一下,希望版友们能对
法律有一些概念。
首先,台湾属于成文法国家,简单来说就是“规定写在法典里面”,因此与美国不一样。美
国是不成文法国家,因此法官依照个案事实做个案判断。
再来,台湾骨子里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互相制衡,而这三个机关
要怎么做事呢?粗略的了结就是不能违反宪法。
宪法里面有一个原则,就是“法治国原则”,他有几个下位概念,亦即 依法行政、依法审
判。
这里的“依法”又是什么呢?大概有个了结就好,就是立法院立法委员所做成的法律。 因
此原则上,行政与司法,是基于立法院所做成的规定来做事。
那我们回到酒驾事件,今天警察执行勤务,是否有依照“立法委员订定的法律”来做事?
如果没有,那警察就是违法行政。
如果有,那我们就看向法官这里。
法官有依法审判的义务。当一个法官做出违背常理的判决,理由通常有二:
其一是这个法有问题,而法官没有暂停审判声请大法官解释,而直接依照不合理的法院来判
决,也就是俗称的“法匠”。
其二,就像许多民间公司一样,位居高位的通常是上了年纪的人,在法院也一样。法院以前
有判例,现在有庭务会议,旨在统一法官的见解。不然一件事对到A法官与B法官,做出来的
判决却不一样,是一件很吊诡的事。
那么终点来了,30岁的人跟20岁的人都有代沟了,何况那些年长者?
不好意思离题了,让我们回到原点,当你认为法官依据法律做成的判决有问题,最长远的方
法就是“订定合理的法律”。
那么事情就明朗了,我们伟大的立委只会上政论跟丢水杯,无怪乎台湾被称作法律的沙漠。
作者: dferww55   2017-11-19 13:39:00
法官还是有一定的裁量权,本案他说没有易生危害驾驶,无可疑之处,下个差不多的案子他说有,十分可疑十分危险事实上这案子会引起轩然大波,不就法官与一般人认知差异过大,临检前突然停车立即睡死,怎么都叫不起来,都能过关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7-11-19 13:50:00
反正凡事都是法官说了算,举例:有“教化”的“可能性”呵
作者: Friedman (安猪火男)   2017-11-19 13:50:00
台湾一堆法官是关在象牙塔里判案的 一堆法律系的还会护航说批评的都是法盲真希望法官限定有五年以上检察官资历的人才能担任
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7-11-19 13:53:00
护航烂文一篇 虎弄一般人 搬一些法条规则 你就不承认法棺心证裁量这部分 依法判决 你怎不讲一堆法条根本无法规范
作者: drexlerking (对自己好一点)   2017-11-19 13:54:00
不,要从警察做起,,然后一路升上去
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7-11-19 13:55:00
的部分 光法条写"可疑"的认定 谁来认定就天差地远了 讲个依法判决就可虎弄过去 问题法条根本只是个规范又没法量化
作者: kdy (K大)   2017-11-19 14:15:00
这个驾驶我认为有背景啦,要是一般人可能就被怀疑藏毒而破窗了
作者: Leon0810 (Leon)   2017-11-19 14:26:00
推这篇,嘘文的是有事吗…什么都不弄懂,也不愿意好好看文,只会嘘
作者: nicayoung (大觉屋.师真)   2017-11-19 15:53:00
我也觉得有关系就没关系啦,法条是一回事,法官的裁量又是另一回事了总结:台湾司法正常发挥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7-11-19 18:13:00
临检前睡死 到底怎样的人会觉得这叫正常无可疑之处护航的都跟废死同调调 不是死他们家人就要被害者原谅
作者: liuchengdar (lIUcHeNgdAR)   2017-11-19 18:26:00
讲的很好!但乡民不会跟你讲道理!(帮补血)
作者: maxherman (豪豪)   2017-11-20 19:38:00
管管相互咩 里面都自己人,这是酒驾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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