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没有经验想请教大家
我们撞到前车A,A又撞到更前面的B车
所幸三方都没有严重受伤
警察做笔录以无伤亡一般车祸处理
我们只有强制险,对方有保险但都是车主直接跟我们协调,双方都很有诚意,对彼此印象
都不错,对方说只要车修好就和解,当下因为我们也没有认识的车厂,为了不要被拖去拖
吊车业者合作的屠宰场,于是就跟A车一起都先拖到A车认识的车厂
以下为和解内容:
A车方:
A车为十几年车,损坏蛮严重,车厂估价修要十几万对我们不划算,于是A说不如我们的车
修好之后(修车费低于A车),过户给他就和解。因为原本就打算报废我们的车,如果花比
较少钱可以解决也好。
问题是对方要修好车并完成过户后才肯签和解书,目前是担心对方完成过户后不签和解书
,请问我可以如何自保呢?或是有其他方法?
B车方:
较单纯,目前车已在对方认识车厂修,对方说修完后双方约时间到车厂确认修好,车主满
意才签和解书,这样流程目前看应该是没什么问题?还是有其他要注意的地方呢?
小弟没经验,若其中有任何不对的地方,请大家鞭小力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