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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能有人检举违规就开罚
A-A+ 2017-09-18 02:27联合报 记者袁志豪/新北报导 警政署要求员警轻微交通违规可
劝导代替举发,以免引发民怨,但检举案因员警担心被投诉... 警政署要求员警轻微交通
违规可劝导代替举发,以免引发民怨,但检举案因员警担心被投诉吃案,反而没有劝导空
间,几乎是有检举必罚。 本报资料照片
民众检举交通违规罚单争议诉讼案件频传,新北地院行政法庭庭长潘长生说,警方处理交通
违规不是受理刑案,不能有人检举就开罚单;警察与裁决机关都应加强自我审查功能,依
职权尽调查义务,不能以人手不足做借口,丢问题给民众自己去打官司讨公道。 潘举自
己曾经手案例,一名翁姓男子去年在高雄骑车与人擦撞,被开“任意跨越两条车道行驶”
罚单,向高雄市交通局申诉被驳回;他亲自观看警方交付的行车记录器画面,发现只见白
光一闪,看不出违规事实。
潘函询警员是否到现场,警方说没有,影像是擦撞另一方提供,没有进行任何调查;潘再问
高雄市交通局,结果交通局同样函询警方,再以警方回复内容回复法院,根本没有进一步实
质调查。 潘长生说,许多交通违规案件裁决机关所谓调查,就是发函警方,警方说没问题
就没问题,申诉当然驳回;这是行政机关怠于职权调查义务,恣意对人民裁罚,澄清责任转
由人民自力救济负担,根本未贯彻依法行政、保障当事人权益。 高雄市左营区李姓住户在
自家骑楼停机车遭检举“违规”。 记者林保光/摄影 高雄市左营区李姓住户在自家骑楼
停机车遭检举“违规”。
记者林保光/摄影 类似情形桃园也有案例,王姓男子去年开车行驶中山高汐五高架路段,
到了因路肩通行终点,因是上班尖峰时段主车道大塞车,无法切回主车道,被后方车主检举
,警方依“行驶路肩”开罚四千元。 王姓男子认为,当天下闸道的车辆回堵主车道和路肩
,设“路肩通行终点”告示牌也无法改善,这是设计上的缺失,“会害堵在车阵的驾驶人都
吃罚单”。法官检视行车纪录器,发现确实大批车辆塞在路肩车阵中,“一大票驾驶人都违
规”。
法官认为,警方只开罚被检举的一人,简直是“让民众利用行车纪录器自我相残”,以路肩
通行终点设施有瑕疵判决撤销。 潘长生也指出,行政机关不能只顾著开罚单,却将举证责
任丢给被开单的民众,这种作法严重违反宪法为保障人民基本权利,苦心设置的诸多法制程
序,势必导致民怨沸腾。 潘指出,翁姓男子的罚单拖一年半才被撤销,其他案例民众讨公
道也都花上半年、数个月;最后虽胜诉撤销罚单,也不高兴,因为已耗费心力、时间、交通
支出,甚至薪资;他认为这种行政怠惰应惩处,民众也可提损害赔偿,维护自己权益。
心得/说明:
本来就应当是照此执行...
检举系统本就不应被滥用
检举人本应先行明了清楚法规条文 及开罚规范法则 方可检举
检举人要检举前需先行自我了解违规成立条件是义务
否则被民众滥用 浪费社会警政法律资源
检举人乃需应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