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再撞! 法官怒了罚金加倍
2017年07月31日12:03
基隆市36岁张姓男子,去年5月间驾驶联结车,由贡竂区往宜兰方向行驶,行经台2线97.5公里处时,贸然驶入对向车道逆向行驶,不慎撞到对向自小客车,造成曾姓驾驶脑震荡伤势;张男辩称是因煞车太快,才会失控打滑到对向车道,否认有逆向行驶违规事实,张男遭检方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嫌起诉。
法院调查,张男主动向处理员警坦承是肇事者,符合自首减刑条例,惟张男3年前,曾犯业务过失致死案件,判刑4月,获得缓刑,同年间,另再犯业务过失伤害案件,判拘役30天,法官认为张男一再肇事,显然漠视交通法令,张男虽曾与被害人和解,但双方并未达成共识,尚未赔偿损失,判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法官为了避免张男再重蹈覆辙,将易科罚金金额,比一般案件提高一倍,2千元折算1天,易科罚金36万元,可上诉。(突发中心蔡进男/基隆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731/1172283/
过失致死毕竟不是刻意去杀人,实为无心之过,法院在量刑上多半缓刑或是可易科罚金
而这位连结车驾驶,多次发生车祸,实在是非常不小心
不知道是本身条件不适合驾驶连结车或是觉得裁罚不够,继续危险驾驶
法官这次判了六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36万,希望能让这位驾驶好好注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