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宣告违宪】小黄运将判刑确定就吊照 大

楼主: oftisa (oo)   2017-06-03 10:49:13
【宣告违宪】小黄运将判刑确定就吊照 大法官:即起失效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602/1131552/
(更新:新增动新闻)
现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出租车司机若涉犯窃盗、诈欺、赃物、妨害自由或
当应召站马伕、贩售色情书刊光盘等妨害风化罪,只要法院一审判决有罪,就吊扣执业登
记证,若判有期徒刑以上确定,就废止执业登记并吊销驾驶执照,且3年内不得再办理执
业登记,但大法官认为相关规定没有仔细区分涉犯这些罪名的驾驶,是不是都对乘客安全
有威胁,却一竿子全部吊扣、废止执业登记或吊销驾照,甚至吊销职业驾照,连带的货车
、自小客也不能开,触犯《宪法》保障的工作、行为自由等权利,因此今天作出释字第
749号解释,宣告相关规定违宪,2年内应修正,逾期失效,其中吊销驾照的规定,即日失
效。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指出,有些出租车司机因为提供银行帐户给诈骗集团,触犯诈欺罪,
或因窃占行为触犯窃盗罪,也有当马伕触犯妨害风化罪,这些犯行不见得对乘客安全有实
质风险,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7条第3项规定,通通要被吊扣、吊销执业
登记或吊销驾照,导致有些司机不但不能开出租车,连带没办法开货车谋生或开自己的私
家车载小孩上学,所以大法官认为相关规定应该修正,要更具体、明确去区分哪些犯行不
能开出租车,并不是说触犯相关罪名的,一律可以开出租车。
此外,释字第749号解释宣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7条第3项“吊销驾照”的规定
即日起失效,先前被吊销的人明天就可以重考驾照,但在交通部等单位2年内完成修法之
前,这些人如果考取驾照后立刻凭驾照去申请执业登记,会造成混乱,因此大法官也宣告
在修法完成前,先前被废止执业登记的出租车司机,3年内不得再办理执业登记。(丁牧
群/台北报导)
小黄司机当马夫遭吊照 大法官:“不合比例原则”违宪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00082
台湾的司法体系真的是最大的毒瘤,汽车是狭小的空间
更何况是一个控制在司机手上的移动式载具
你让车子给罪犯开,到底会把你在到哪里都不知道
这样子也可以释宪,大法官还乱判
这一件事情居然没有引起社会大众的注意,真奇怪
要改的不是法律,而是大法官
这种大法官早就该下台了
作者: bloodyway (你好吗 :) )   2017-06-03 11:00:00
看下内容 吧 标题杀人?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7-06-03 11:01:00
你有看苹果那篇的第二段吗?
作者: TinWay (Tin)   2017-06-03 11:01:00
拜托看完主文+理由书 再自己思考一下再骂好吗? 不要这么简单就被媒体用断章取意的手法操作舆论好吗?
作者: dragon8332 (核四在人间)   2017-06-03 11:07:00
你媒体业?
作者: Leon0810 (Leon)   2017-06-03 11:12:00
法盲,请看释宪文内容好吗?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7-06-03 11:23:00
/Facepalm
作者: JEON (果然是乡民的世界)   2017-06-03 11:23:00
唉,良民证都办不到,可悲,继续重罚uber
作者: wei22714 (Sugar)   2017-06-03 11:38:00
看到黑影就开枪,看一下内文跟理解宪法精神很难吗
作者: NowQmmmmmmmm (卤蛇之王)   2017-06-03 11:44:00
你可以看完内容再来下评论吗?XD
作者: linchangray (方尼)   2017-06-03 11:58:00
大法官乱判的理由是什么呢?
作者: AceCash (阿信)   2017-06-03 12:03:00
我认为台湾的法律教育严重不足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7-06-03 12:15:00
.......................
作者: olsr (.....)   2017-06-03 12:21:00
台湾法治教育本来就严重不足
作者: missin (EVO)   2017-06-03 12:28:00
比例原则不重要吗?
作者: tails1043   2017-06-03 12:33:00
心得跟内文怎么对不起来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7-06-03 12:46:00
台湾人就是基本法律素养太差才会天天骂法官
作者: hlet   2017-06-03 13:14:00
XD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7-06-03 14:08:00
板规5
作者: sieda (sieda)   2017-06-03 14:14:00
看完在发表很难?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7-06-03 19:01:00
蔡英文的司法改革真是成功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6-04 12:38:00
你到底是不是阅读障碍啊?人家大法官讲得理由跟你的废评论你一起看,你的论点笑死人了
作者: asdasd57 (老智)   2017-06-04 2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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