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有关板规6广告之规范

楼主: bluedolphin ( GENAU)   2017-05-24 21:36:17
鉴于近日针对板规6广告判定范围有所争议,经两位板主沟通讨论后,
未来将以下列之判定方式为方针执行:
一、针对之处分对象
1. 店家、业务、涉及商业买卖之粉丝团的广告、宣传及推销
2. 交易征求、业务征求
3. 业务、店家、购物网站及涉及商业买卖之粉丝团的直接连结、联络方式
二、不符合板规6处分范围则包括
1. 无直接经济利益回馈之推广活动内容分享
2. 市调公司及学术调查之问卷、座谈、电访征求文 (由板规7规范)
三、附注
其他可能涉及违反广告板规之灰色地带部分由两位板主执行判定后,
无之前判例之案件在以推文或站内信先行提醒后,未修正方执行处分。
本次案例(车主推荐码分享推广活动),经检视网站活动内容后,
并无对分享车主直接经济利益之回馈(仅为其他车主服务、活动参与之抽奖机会)
不符合板规6经板主讨论后之处分范围,因此判定为未违反现行板规。
先前删文对使用者造成之困扰,本板在此致上歉意,已删文章将转发回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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