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05年12月份向内湖森纳美以公司名义购买Kia Carens CRDI汽车 现金汇款支付
去年12月22号交车
以为是隔热纸刮伤反应给业代后确认是玻璃刮伤
原先认为是自动洗车机造成
二月的时候经专员服务专员告知交车决不会用自动洗车
绝对是人工洗车此伤痕不可能是洗车造成
多次反应后转由赖先生接洽并承诺绝对会处理到我满意
车子进场处理前因担心双方认知上的差异
有再次与赖先生联络并确认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赖先生再次保证会处理到我满意为止。
取车时由于伤痕过深导致无法完全消除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深伤痕与细纹仍存在)处理后玻璃状况更糟
再次致电客服寻求协助。
赖先生来电表示无法再协助处理并开始推托交车后车厂可不处理
并且指责我的要求是在无限上纲
最后一次跟赖先生碰面协调
赖先生表示这样处理后的状况 协调失败仅能寻求第三方(消保会)
赖先生表示"新车这样都是可以接受的
台湾森那美起亚股份有限公司 赖先生承诺愿意处理至满意为止
处理后玻璃状况更糟并表示"新车这样都是可以接受的"
仅愿意赠送洗车打蜡 我方不能接受
备注
车上每一片玻璃都有大小刮伤,室内光不容易看出
承诺内容皆有电话录音
录音及图片晚上补上
已申述消保会